劳社鉴函[2004]12号
关于公布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培训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按照《关于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3]185号)要求,各地完成了对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点的审核工作并报部培训就业司和我中心备案,现将通过审核的新设培训点予以公布。请各地加强对培训点的工作指导和质量督导,确保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附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培训点名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OO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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